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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通姦除罪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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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0-20 07:21: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milaa 於 2016-10-20 07:25 編輯

今天看到新聞,蔡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大多數贊成除罪化,準大法官張瓊文被立委詢問時更明確宣示,「婚姻不能用刑法維繫」。
根據法務部3年前委託民調公司電訪結果顯示,82.2%受訪者不贊成廢除通姦罪,
贊成者僅16.8%。對於婚外性行為應否以刑責處罰,85%贊成處罰通姦,13.3%認為無罪。

結束時間: 2016-11-19 07:14

正方觀點 (0)

不贊成通姦除罪化
對婚姻不忠就是該處罰

反方觀點 (5)

贊成通姦應該除罪化
婚姻不是刑法就能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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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0-20 16:03:26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贊成通姦除罪化感情本來就是兩個人之間的事
      合則結婚 不合就離婚

      而刑法 是規範傷天害理的事 以處罰之
      通姦是傷天害理之事嗎
      不過就是婚外情 另一半若不接受
      就是離婚而已 還想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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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0-21 00:48:46 | 顯示全部樓層
      還是要保留,不然幹嘛結婚,基本的道德還是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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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0-23 10:10:16 | 顯示全部樓層
      feng6606 發表於 2016-10-21 00:48
      還是要保留,不然幹嘛結婚,基本的道德還是要有

      為什麼要結婚? 因為兩人相愛,兩人有意願共結連理
      並約定無論以後環境是好、是壞,是富貴、是貧窮,是健康、是疾病,
      是成功、是失敗,要支持妳,愛護妳。與妳同甘共苦,攜手共建美滿家庭,一直到離世的那一天。
      這也就是結婚時一般牧師會問的話


      但是也只能道德勸說和約束
      也就是你說的基本的道德也要有的說法 就是一種 道德勸說而已 我贊成


      而用到刑法來約束真的是有點違反比例原則了


      也就是我所說的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這種事情本來在婚前就要深思熟慮過 眼睛睜大點
      而且是雙方的事 要好好的溝通過了解過 對方的一切
      不論優點 缺點 是不是可以接受
      這些都是要結婚的人該做的事
      很多人都是眼睛不睜大點 在來婚後後悔




      不能接受不能忍受 的話 自然而然就會有偷吃可能性
      說到底也是因果關係而已 也不能因此用刑法來嚇阻
      明明雙方婚前可以預防的事   


      這也沒什麼 說真的婚後真的自己感到不適合的話
      就是離婚而已 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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