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8 / 5278論壇 / 我愛78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676|回復: 2

[其他] 法律學者批警方執法過當 發「便當文」諷刺嗆快來傳我 ...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3-5-24 13:35:1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便當文」事件警方近日以最快的速度偵破,但是便當文才稍稍落幕,本(5)月16日爆出一名女網友「小V」的「麵包文」事件,而刑事局已經在昨(23日)展開調查。對此,法界人士認為,警方以社維法函送便當文3位發文者,無疑是「大砲打小鳥」。

據《自由時報》報導,警方目前已找到3位便當文的發文者,分別是董小姐、潘姓男子以及鄭姓記者,目前全案偵辦中。這則便當文,稱說有菲籍民眾在台灣買便當時遭到歧視,結果事實證明「攏係假」,都說是「聽來的」,最後3位發文者依社維法函送。

對此,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23日在臉書,發表一篇「我也寫了便當文,請警察快來傳喚我」的文章,諷刺政府濫行執法。他認為,一個國家的警察若是管到人民說謊,把單純的說謊以刑法或行政罰相繩,這簡直是極權國家的表現。

劉宏恩表示,「說謊」如果不牽涉偽證或詐欺,它是道德問題,社位於論自然會對付說謊的人,但連內政部長都公開要求警政署辦案,甚至派出網路警察追查IP位址,恐違反比例原則。

他在文章中提到,以行動「真」的拒賣菜給菲勞的店家沒事,用嘴巴說「假」的,有人拒絕賣便當給菲律賓人的發文者卻有事,這簡直是不通的邏輯。若依此標準,許多網友罵總統馬英九、名嘴大放厥詞,也算破壞台灣形象,應該都法辦。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志龍則認為,網路上的謠言非常多,是真是假也很難判定,但須考量網友是否故意散布、影響社會安寧秩序等再做處理。而警方依社維法函送,應該說明哪些部分適用該法條,否則可能有錯用的爭議。

原文網址: 法律學者批警方執法過當 發「便當文」諷刺嗆快來傳我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3/05/24/91-2942610.htm#ixzz2UBYjLj3i

結束時間: 2013-5-31 13:34

正方觀點 (2)

錯了就該承認

反方觀點 (0)

不要再堅持了

辯手:0 ( 加入 )
     
    辯手:0 ( 加入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曾慶豪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3-5-26 21:56:26 | 顯示全部樓層
      沒有的事不要亂講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5-29 22:40:42 |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社會現象不就是這樣嗎? 媒體亂爆 鄉民亂說 所以大家才聚集在這裡嗆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 再次提醒您,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
      1.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
      2. 禁止使用插頭香, 搶頭香, 搶第一, 第一名, NO.1,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
      3.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例如: 推......, 頂......,11111111, good, push, thank you, 謝了, 好看, 謝謝大大, 感謝分享, 支持, 再來 等等。
      4.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引用別人的回覆。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例如: 3q5ws9dmh。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
      5.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
      ※ 違反規則者,抓到輕者積分歸零,嚴重者封鎖IP。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

      本版積分規則

      舉報|Archiver|廣告洽談|5278 / 5278論壇 / 5278手機A片

      GMT+8, 2024-11-23 05:22 , Processed in 0.043297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