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51|回復: 2

[幽默笑話] 真正兇手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4-11-24 15:25:5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法官對被告說:「你要明白,一切的罪行都是酒精引起的;你會 9 ]( Y" F/ Z; a6 D

3 }1 C: P9 \: C
落到這個地步,也是酒精引起的!」 3 p9 i7 Y8 Z) q! W1 [0 g- c

' t0 _9 _* q) V- h/ g

. e3 X1 M3 P, Q9 a7 z, O「謝謝法官先生,」被告喜形於色地答道,2 j% h. j, u% D  J9 U/ d' `

& Z6 {4 W* y* U; ?: _  L% [

$ W/ T& ?0 v% v9 ~2 T「所有人都說我是天 生的壞蛋,只有你指出了真正的兇手。」
, t# w% g, d& H- i
# |0 W& C7 ~' M. A, a$ {; S* O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11-26 18:46:46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是>>>>>>>>>兇手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11-27 16:00:53 | 顯示全部樓層
很好的法官 壞蛋原來是被逼得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 再次提醒您,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
  1.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
  2. 禁止使用插頭香, 搶頭香, 搶第一, 第一名, NO.1,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
  3.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例如: 推......, 頂......,11111111, good, push, thank you, 謝了, 好看, 謝謝大大, 感謝分享, 支持, 再來 等等。
  4.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引用別人的回覆。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例如: 3q5ws9dmh。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
  5.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
※ 違反規則者,抓到輕者積分歸零,嚴重者封鎖IP。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 google 登入 Line 登入

本版積分規則

舉報|廣告洽談|5278 / 5278論壇 / 5278手機A片

GMT+8, 2026-7-17 08:21 , Processed in 0.010235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