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只能回憶!?
無意間遇到了前男友, 而且當時是自己小家子氣, 放棄了他當時他對我真得很好, 人帥, 家勢好, 又有才華
現在剛好又單身, 只是我已經不是單身了
分手後, 有點想他, 心中仍然惦記著他
過了5年了, 現在又巧遇, 往事只能回憶!?
過了就過了~~~~
人在失去時才開始學珍惜.....有點慢了 想要再吃回頭草也要對方願意阿,而且你都已經不是單身了想要也要先回覆單身條件阿:loveliness: 回憶醉美了!!
既然你已經有了就好好珍惜現在的吧 我也有過類似情況
(樓主看到過,我說那位差點要私奔的)
但是我還是選擇跟我老爺在一起
畢竟分開一段時間了
當初的心現在有怎樣的改變呢??
所以既然選擇了現在的伴侶
還是忠於自己的選擇吧~~ 建議還是從朋友做起吧
希望有錢不是你想回去的原因 過去就過去囉除非你也單身
重婚是犯罪 後段婚姻也是強制無效
這涉及了戀愛自由 與人身自由
我這麼說好了假設我結婚了 我有老婆 有小孩 但是家庭使我備感壓力 妻子總是無法深得我心
可想而知我在外尋求溫暖 碰上了舊情人 一發不可收拾紙包不住火 妻子發現了 告上法院 妨礙家庭 通姦
這段話我要表達的有幾個重點我結婚了精神壓力大妻子無法幫助抒解 理所當然的 外遇了
那麼想想先撇開婚姻 壓力大尋求紓解 這是人之常情也適合理之行為但是為什麼現在卻是犯罪了
因為婚姻那麼為什麼會因為婚姻 而不能和妻子以外的女性發生關係呢 因為中國社會以往的一夫一妻制
可是在這邊我要說的是
在有些國家 如日本 等 通姦是無罪的!
甚至有些國家 通姦只是繳繳罰金罷了
我要說的不是鼓勵外遇而是說 一個婚姻的維持在於雙方
假設另一伴無法滿足我日積月累的 我精神崩潰了 換來的是整個社會的負擔
再者 老公為什麼會外遇撇開本質花心的男性 那麼就是妻子無法滿足
就像我之前所說的 生活情趣少了情趣 生活死板板的 如果我要妳每天都面對一樣的人事物 你不瘋才怪
所以外遇另一伴也是有一定的責任
至於台灣的婦女團體 是極力反對通姦除罪化 至於原因 我想大家可能都心裡有把尺
也許是她們自己的老公也是天天往外跑 當然這只是我自己的猜測啦
因為絕大部分的人 不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就像是型式上夫妻這法案永遠不會通過的道理是一樣的
形式上夫妻的意思是說 像 法國 為何他們的總理敢跟元配離婚 取了一個年紀很小的女模甚至他們的國民 還說總理的行為很浪漫
要是在台灣馬英九 要是跟元配離婚 取了一個20歲嫩模 他這輩子都不用選了
所謂的形式上夫妻是說妳和女朋友 有夫妻之行為 像是同居 做愛等 就像一般夫妻一樣 只差沒公證 這就是形式上夫妻
而當你們分手時 事會有贍養費的責任歸屬
就像是夫妻裁判離婚 會有贍養費
而台灣的立法委員 不願意通過法案的原因 就像我說的 誰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會懷念是正常的
畢竟曾有一段情啊
樓主大大只要能掌控分寸
偶爾跟這位[特別的老朋友]
問候近況就好了
過去的 就當作是美好的回憶吧~~
祝幸福 彼此祝福!過得好就好了! 过去让他过去,,,来不及,,要失去了才会发现对方的好,,,人就是这种动物,,,